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的用户:
依据国家发改法规[2014]1925号《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子招标投标系统建设运营的通知》第一条第三款规定:“交易平台可自主确定经营模式,按照“谁使用、谁付费”的原则进行服务收费,但不得通过绑定工具软件收费”,为更好的保障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、投标人/供应商等各类交易主体的利益,进一步提升平台持续经营的能力和服务水平,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,平台拟定如下收费规则:
一、收费对象和原则
1、平台收费对象为使用平台开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活动的投标人/供应商。秉持着不给市场主体额外增加负担的原则,以平台创造的价值作为制定收费标准的基础。
二、收费标准:
辽宁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收费方案 |
||
档位 |
概算价范围(m) |
收费(元) |
一档 |
M<100万 |
100 |
二档 |
100万≤M<200万 |
150 |
三档 |
200万≤M<400万 |
200 |
四档 |
400万≤M<1000万 |
300 |
五档 |
M≥1000万 |
500 |
特殊情况 |
特殊标段视项目情况收费 |
三、 收费说明
1、按次付费模式:为了降低投标人/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成本,平台提供按次收费模式,即参与一次平台交易项目的一个标段(包)收取一次费用,收费金额依据交易项目标段(包)的概(估)算价确定。
2、 平台技术服务费:投标人/供应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,选择缴费方式和金额,按收费档位进行缴纳。
四、 收费生效时间
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01月15日起正式生效,适用于2024年01月15日起发布招标公告的项目标段(包)。
五、 缴费及开票
1、支付方式支持个人网银、企业网银、支付宝、微信等支付通道。
2、待项目结果公示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后申请开具发票,平台仅支持开具电子发票。
六、 解释及说明
本通知最终解释权归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所有。
中权昊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2024年01月09日